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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有序的城市化可有效保护土地

1999-06-28 来源:光明日报 建设部部长 俞正声 我有话说

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,是我国城镇发展与建设最快的时期:城市经济社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,产业结构不断优化,城市功能日臻完善。空前规模的住宅、公共建筑、基础设施与其它项目的建设,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;以深圳和上海浦东新区为代表的一批新城市在沿海、沿边和内陆地区迅速崛起;小城镇蓬勃发展。到1998年底,全国设市城市已有668个,建制镇19216个,城市化水平达到30.4%。

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步推进,是世界各国的普遍规律。但在我国,城市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,我国工业化水平1978年就已经达到49%,相当于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,而城市化水平至今却仍停留在世界低收入国家的水平。由于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,不仅极大地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,限制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广泛就业的途径,还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,给我国经济社会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矛盾。因此,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我国城市化的进程。

实践证明,城市是人类最集聚、最经济的生存空间。积极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,发展合理有序的城市化,不仅有利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快速发展,也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。据统计,我国的668个城市在0.2%的国土面积上,积聚了16%的人口,集中了全国45%的固定资产和绝大多数科研和高等教育机构,创造了全国77%的非农产值,完成了全国工业利税的77.3%和全国商品零售额的72%。另外,根据对486个城市的追踪分析,我国设市城市在城市规划的有效控制和引导下,在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、逐步完善城市功能的前提下,“八五”期间,有将近43%的城市(200个)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明显减少,平均减少了14.3平方米。可见,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资源的调控作用,发展合理有序的城市化,是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。

多年来,城市建设坚持“统一规划、综合开发、成片建设、集中改造”的原则,有效地控制了城市的分散建设、无序发展,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;利用不同区位地价等经济杠杆,调整城市用地,提高了土地使用的经济效益,促进了城市用地的集约和合理利用;通过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,有效地抑制了滥占乱用土地和浪费土地的现象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土地的规划管理,建设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1、遵循合理用地、节约用地、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的原则,认真开展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。2、严格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,加强城乡土地的规划管理。3、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。4、加强城市规划的立法工作。结合新时期土地管理的新变化,抓紧修改《城市规划法》,制订有关配套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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